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这一论断,揭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于推进党治国理政,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彰显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要求,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念、方法,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根本遵循。
深化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意味着进入新时代,要有新状态,更要有新作为,不能身体进入了新时代,而思想还在原地“打转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的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治国理政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对党和国家机构体制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例如: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不够科学;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不够完善等,必须抓紧解决。只有着力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才能更好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
深化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逻辑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实施要求,贯穿着唯物辩证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在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多次改革,确定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改革开放后,为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需要,实现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历史创举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现实逻辑和历史轨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现实的幸福”是经济社会发展终极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决定》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四项原则之一,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彰显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人民立场和价值逻辑。 深化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路径性。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二是调整优化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三是合理设置地方机构。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确保集中统一领导。四是统筹各类机构改革。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确保各类机构改革有力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