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决定在全县村级党组织中开展“星级支部”创评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立标杆、强引领,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坚持“量化目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建立规范严密的“星级化”管理体系,促进村级党组织管理正常化、科学化,引导党组织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切实提升基层组织力,建强基层战斗堡垒。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县打造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个性特色鲜明的农村党组织示范群。
二、评星对象
全县152个村(含居委会、社区,下同)党组织。
三、星级设置
设为三个等次:从高到低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
按百分制评分,先评出村党组织的得分。按照90-100分,80-89分,70-79分三种类别建立台账。
根据得分情况,综合权衡,确定星级。每个星级均设一个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相应分数线的,不得评为相应星级。其中,五星级的应达到90分以上,四星级的应达到80分以上,三星级的应达到70分以上,70分以下的,不定星级。
每年每个星级的评定数量比例均设上限,须按比例评定星级。在规定的分数线上和比例范围内,按照得分高低,综合考虑当地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和群众评议情况,择优评定星级。超过上一星级分数线,但没有评上上一星级的,继续“滚动”参加下一星级评比。
2018年,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的村党组织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村党组织总数的5%、10%、25%,以后逐年调整增加各星级的比例。
村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评定星级:①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空缺6个月以上)、工作处于停滞状态;②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③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突出;④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⑤“三资”管理混乱;⑥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⑦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虽有场所但不具备基本服务功能,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⑧脱贫攻坚年度任务未完成;⑨村“两委”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现象比较突出;⑩本年度内,有村“两委”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或因信访稳定、安全环保、脱贫攻坚等问题被上级镇区党工委通报批评、问责。
四、评分标准
围绕“创新攻坚强不强、示范带动强不强、服务群众强不强、自身建设强不强”要求,确定“班子、队伍、机制、阵地、业绩”等5类指标,并按百分制分别赋予相应分值。
星级标准的设置,每年可根据年度农村基层党建的总体水平、工作重点,进行动态调整,既反映多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又不提超越现阶段的过高要求,确保基层党组织追有方向、赶有目标、超有信心。
2018年“星级创评”评分标准:
(一)领导班子好(20分)
1.领导班子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治上与上级镇区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村“两委”关系协调,能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核心作用突出;(4分)
2.具有比较清晰的发展思路,切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4分)
3.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带头富带民富能力比较强;(4分)
4.村“两委”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0%,配备1名40周岁以下年轻后备干部; (4分)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4分)
(二)党员队伍好(20分)
1.严格按“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坚持标准,每两年至少发展一名新党员;当年因违规发展党员被县以上查实的,一律不得定星;(5分)
2.党员创业意识强,积极投身“双带”工程;有带动能力的党员、干部至少帮扶一户低收入户;(4分)
3.党员队伍有较强的党性意识,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宗教宗派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4分)
4.认真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建立村级e支部,不出现丢失党员的现象;(3分)
5.做好建国前老党员、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党员服务工作,不出现县以上上访现象。(4分)
(三)工作机制好 (20分)
1.基层党员统一活动日工作持续开展,活动贴近实际,载体丰富,形式新颖,党员参与度达80%以上,凡因组织不力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一律不得评星;(4分)
2.“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并能认真落实,党组织活动会议记录、档案资料整齐规范;(4分)
3.村“两委”议事规则健全,工作运行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4分)
4.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积极推行村帮办、网格化服务机制,群众测评满意度达80%以上;(4分)
5.坚持每月党务、村务、事务、财务公开,坚持民主理财,发挥好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无乱支滥用现象,无重大财务问题发生。(4分)
(四)阵地建设好(15分)
1.党群服务中心办公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七室两超市一广场”功能配置齐全,开设便民服务大厅,内外环境整洁。(5分)
2.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栏设置醒目、更新及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远程教育设施使用正常,有专人管理、维护;(5分)
3.建立值班坐班制度,党群服务中心每天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手机畅通,服务及时,有详细值班记录;因值班制度未落实被县以上通报的,一律不得定星。(5分)
(五)工作业绩好(25分)
1.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的一律不得定为“五星级”;(4分)
2.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招引、兴办工业和商贸服务业项目,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项目,发展“一村一品”产业;(4分)
3.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超过全镇平均水平,低收入人口脱贫率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4分)
4.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态环境优美;(4分)
5.信访矛盾有效缓解,社会和谐稳定,村居治安良好,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较强;(4分)
6.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五、评定程序
(一)村级自评。每年年底由村党组织对照星级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逐项打分自评,并向镇区党工委申报星级等次。
(二)镇区初评。镇区党工委派出工作组到村考核,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党组织进行专项测评。结合村级自评、专项测评和日常考核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要求,综合确定各村分值和星级,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三)县级评审。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纪委、县委农办、扶促办、项目办、农委、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拟申报三星级以上的村党组织进行综合考核、集中评审,并根据当年评定比例,研究确定三星级及以上村党组织建议名单。经县委同意后,进行集中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将“星级支部”创评作为各镇区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党工委书记说党建、看党建、述党建重要内容。县组织督查组对各镇区“星级支部”创评工作开展随机性督查,适时组织镇区互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各镇区党工委要把“星级支部”创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的重要抓手,明确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实行三套班子挂钩指导,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努力在星级评定中创先争优。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参评村居发现问题、查改不足、抓实措施,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建立奖惩机制。实行三个“挂钩”,一是与评先评优挂钩,党组织书记推荐市级以上表彰以及“两代表一委员”,所在支部必须在“星级支部”创评中获“四星级”以上。二是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聘“五星级”支部党组织书记;综合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入镇区班子;县镇干部到村挂任“第一书记”和兼任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期间所在村党组织连续两年被评为“五星级”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当年未定星级的支部书记,由所在镇区党工委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未定星级的且积分排名处于本镇区后两位的,对党组织书记予以免职。三是与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报酬挂钩,考核认定为一档村的,必须在“星级支部”创评中获“四星级”以上;考核认定为二档村的,必须获“三星级”以上。未参与评定或创评结果处于镇区末位的,绩效考核报酬按照三档村的80%发放。
(三)实行动态管理。各镇区党工委要建立星级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目标管理、动态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争星晋级。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帮扶、重点攻坚、督促转化。县委组织部要重点加强对“四星级”以上支部的随机性抽查,对工作下滑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与评定星级等次不符的,要降低或取消“星”级资格。要大力宣传推广各镇区“星级创评”工作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评定出的星级支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018年全县村级党组织“星级支部”创评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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