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党员教育微视频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中心社区工委,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省市属驻响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成果,生动展现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风采,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形式和内容,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党员教育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盐组通〔2018〕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教育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选题贴近基层需求,镜头聚焦基层一线,以“我们”为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集中反映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同人民在一起、心连心,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响水中的新作为、新形象、新业绩。
二、参评要求
1.内容要求。征集作品围绕阐述党的方针政策理论、讲述党史国史故事、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展现优秀共产党员风采等,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
2.作品分类。征集作品分6类:(1)剧情类,以微电影的形式为主;(2)纪实类,用写实手法记录反映;(3)动漫类,用二维、三维动画,手绘动画,沙画等形式展现;(4)文艺类,以音乐电视、地方戏曲曲艺等形式反映;(5)党课类,用主讲人出镜串联或直接讲述方式呈现;(6)公益广告类,以广告的形式展示党员风范,宣传党的形象、理念等。参评作品力求做到视角独特、形象生动、富有内涵,具有较高的艺术可视性和时代特征,鼓励在艺术形式、表现手法上进行大胆探索创新。
3.时长要求。剧情类微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纪实类、党课类微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动漫类、文艺类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时长不超过1分钟。
4.参赛对象。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既可以单位或团队名义组织创作、遴选作品参评,也可以个人名义参评。
5.报片时间。从发文之日开始,到7月底截止。
三、评选方式
此次征集评选活动我们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设置相应奖项,结果将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作品将在江苏先锋(视频先锋)、《沿海先锋》、《党建与经济》电视栏目、响水党建网及灌河先锋微信等平台上宣传推广,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党员教育电视片评选活动。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活动有关要求,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参评作品的选拔把关和推荐报送工作。
参赛作品统一报送至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系人:朱晋一,联系电话:86876989,联系地址:响水县委组织部三楼电教中心。
附:1.全县党员教育微视频征集报片细则
2.全县党员教育微视频征集作品报名表
附件.doc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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